连州市农业局是连州市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连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农业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建议。
(四)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村经济信息;承办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民培训体系建设。
(八)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管理工作;制定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名牌产品认定、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
(九)负责全市渔业、畜牧业、农机管理工作。
(十)负责协调全市农业外向型经济活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连州市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唐建成 局长 主 持 全 面 工 作
胡纲成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潭岭水库移民办、扶贫开发办、小水电公司、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能源服务中心。
钟金友 副局长 分管畜牧水产管理、科技教育工作,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渔政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畜牧科学研究所。
唐理来 副局长 分管种植业管理、政策法规、土肥植物保护防疫工作,管理良种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水果技术推广总站、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内设行政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0763)6629063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和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和管理农业援外工作,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推动农业对外开放;组织农业涉外招商项目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外事工作:
负责编制汇总局管理的经费预算、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省、市专项资金划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办公电话:(0763)6623250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党务、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妇、计划生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监察、纪检、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办公电话:(0763)6639200
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政策法规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条款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诉讼、复议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起草、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细则。
(四)种植业管理股 办公电话:(0763)6639018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引进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拟定农作物良种培育繁殖和种子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研究提出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及“一乡一品”中长期发展规划、结构和布局调整和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协调农产品的质量检验及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种植业的农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科技教育股 办公电话:(0763)6639009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引进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组织指导国内农业展览活动;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拟订、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承包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等审核、申报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生产产业化项目等工作。
制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引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调整;组织农机化的示范推广应用、人员培训、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开发;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六)畜牧业管理股 办公电话:(0763)6631878
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拟订兽医、兽药、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品种标准,并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
指导渔业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渔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的政策;指导渔业科研、技术开发和示范推广;承办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和论证工作;承担渔业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渔船、渔港、渔政、渔监监督管理及江河增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鱼类病害防治、药物、渔具、种苗、饲料生产管理和质量监督;协调水产服务体系及水产场、所、站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