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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程序


2006-1-20 10:23:29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广东省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依据企业的申请,派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合格者,由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作者: 农业部 来源: 广东农业信息网 编辑: 连州农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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